天津原代書記黃興國被“雙開” 系天津落馬“第三虎”
2017年1月4日,中央紀委官網消息,第十八屆中央委員,天津市原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就在近4個月前,2016年9月10日,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首現“違規安排出訪隨行人員”表述
通報稱,黃興國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安排出訪隨行人員,對身邊工作人員失察失管。其中,“違規安排出訪隨行人員”系在中管干部通報中首次提及。
根據通報,黃興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陽奉陰違,搞迷信活動,打探涉及本人的問題線索,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財物,封官許愿,任人唯親。
|
黃興國成為2017年首個被“雙開”并移送司法的中央委員、正省級官員。
多次宴請贈禮中央紀委原副處長
北京青年報記者發現,通報中的“打探涉及本人的問題線索”、“封官許愿”也是新提法。
中央紀委專題片《打鐵還需自身硬》披露,2014年到2015年,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原副處長袁衛華在天津查辦相關案件,時任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的黃興國多次主動與他接觸,打探武長順案件、楊棟梁案件的相關信息和關于其本人的問題線索。袁衛華對此一一奉告,為此黃興國多次請袁衛華喝酒、吃飯,贈送名貴手表等貴重禮物。
時任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主任的穆紅玉說,“一些有問題的領導干部心存僥幸,不是主動地向組織交心,坦白自己存在的問題,而是往像袁衛華這樣的紀檢干部身上靠,打探有關信息,試圖對抗組織調查。”
“嚴重破壞了天津的政治生態”
昨日中央紀委通報中還稱,黃興國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獲取巨額利益,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其子謀取私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
此外,黃興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黃興國身為中央委員,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生活上腐化,其違紀行為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極壞,嚴重破壞了天津的政治生態,損害了黨的事業和形象,應予嚴肅處理。
系天津落馬“第三虎”
2016年6月29日至8月29日,中央第三巡視組對天津市開展巡視“回頭看”,當年9月10日,黃興國“落馬”。
北青報記者發現,黃興國是天津落馬的“第三虎”。2014年7月20日,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去年8月22日,天津市原副市長尹海林接受調查。
2016年12月26日,天津市委關于巡視“回頭看”整改情況通報中提到,“深刻吸取黃興國、尹海林嚴重違紀違法案的慘痛教訓,認真開展警示教育”、“以尹海林、武長順、楊棟梁特別是黃興國案為鏡為戒為警為訓為鑒,搞好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教訓,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紅線。針對圈子文化不絕、好人主義盛行問題,要斬釘截鐵破圈子、拆圈子,肅清惡劣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