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22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五年來,內蒙古檢察機關立案公益訴訟案件28300件,其中行政公益訴訟立案27036件,民事公益訴訟立案1264件;提出訴前檢察建議24224件;提起行政公益訴訟306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586件;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典型案例22件。
內蒙古檢察院副檢察長簡小文介紹,檢察機關積極構建以“專業化監督+恢復性司法+社會化治理”為核心的內蒙古生態檢察模式,先后與公安廳、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消防總隊等多家行業主管部門強化協作,推動建立“N+檢察”協作機制體系,構建公益保護協同發展大格局。
內蒙古水利廳副廳長李彬介紹,五年來“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從探索、建立到深化,為黃河、遼河、嫩江等6個外流水系和烏拉蓋河、塔布河、黃旗海等內流水系保駕護航。各級水利部門向檢察機關移送案件線索616件,推動治理清理污染水域面積2920.1畝,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超1000公里,恢復被污染河道7.5萬畝,推動內蒙古河湖管護取得一定成效。
圖為發布會現場。 內蒙古檢察院供圖內蒙古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鐵牛在發布會上介紹:“內蒙古在全國率先建立‘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聯合出臺政策制度。檢察機關與林草部門攜手共建‘檢察公益林’‘公益訴訟生態修復基地’等37個,累計補植復綠3.3萬畝。”
“我們與檢察機關共同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兩法’銜接機制,用法治力量保護生態環境。”內蒙古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總隊負責人云利剛說道。
新聞發布會以“現場+線上”形式召開。簡小文表示,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保障現代化內蒙古建設,發揮了重要而積極的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