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2024年前11月受理審查起訴危險駕駛犯罪同比下降42.3%
中新網2月26日電 最高人民檢察院26日召開“深入推進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建設”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苗生明在會上介紹,根據新的入罪標準,2024年1至11月,危險駕駛罪立案數大幅下降,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起訴危險駕駛犯罪30.3萬人,同比下降42.3%。
會上,有記者問,自2023年12月“兩高兩部”聯合發布《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以來,該《意見》的適用成效如何?進一步統一優化執法司法標準后,帶來哪些變化?
對此,苗生明表示,“兩高兩部”聯合出臺《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是鞏固十多年醉駕治理經驗和成效,推動我國醉駕治理體系更加成熟完善的重要舉措,是新時期黨領導政法工作維護國家法治統一的標志性事件,為其他常見多發輕微犯罪治理積累了經驗、提供了范式。2024年,在中央政法委組織領導下,最高檢會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各司其職、協作配合、加強指導、跟蹤問效,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全力做好《意見》實施工作。
總體上看,《意見》實施順利,成效明顯,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意見》出臺統一了全國醉駕案件執法司法標準,有力維護了法治統一。各級檢察機關嚴格遵循《意見》明確的標準辦理醉駕案件,同時監督加強醉駕案件執法司法,有力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和法律權威。根據新的入罪標準,2024年1至11月,危險駕駛罪立案數大幅下降,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起訴危險駕駛犯罪30.3萬人,同比下降42.3%。
二是全面準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醉駕案件處罰更加均衡,該寬則寬,當嚴則嚴。按照《意見》規定,血液酒精含量不滿150毫克/100毫升,沒有《意見》規定的十五種從重情節的,不再按照犯罪處理,同時也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對醉駕行為人依法予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行政罰款或者行政拘留的處罰。《意見》出臺后,進入司法環節的犯罪案件大幅減少,但是檢察機關從嚴把握不起訴標準,從嚴提出緩刑量刑建議,法院判處實刑率上升至63%,刑事處罰力度加重。2024年1至11月,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危險駕駛案件25.5萬人,同比下降16.8%。對犯罪情節輕微的案件,作出不起訴3萬余人,不起訴率約為10%,同比下降28個百分點。
三是行刑銜接更加順暢,醉駕綜合治理成效明顯。檢察機關對作出不起訴案件,依法移送行政機關,予以行政處罰。全年檢察機關對醉駕案件提出行政處罰檢察意見1萬余人。同時,檢察機關落實《意見》規定的加強普法宣傳、源頭預防等要求,會同其他執法機關加強醉駕綜合治理,全年醉駕案件發案量下降、涉酒駕醉駕亡人事故量下降,進一步鞏固提升醉駕治理成效,有力維護人民群眾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