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 福建發布第四批政策措施
中新社福州2月27日電 (記者 閆旭)在27日于福州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福建官方發布第四批政策措施,進一步關切臺胞臺企訴求,加快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發布以來,福建舉辦系列新聞發布會推動意見落實落細。
福建省臺辦副主任陳志勇介紹,意見發布以來,福建省委、省政府先后發布三批45條政策措施,取得良好反響。近期,福建省研究制定了第四批政策措施,共有三個方面17條。
在促進閩臺服務業合作方面,5條措施分別是:試點允許臺灣業者在閩投資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公司;鼓勵臺灣工業設計機構在閩開展業務;支持馬祖企業來福州從事商貿服務業;支持臺胞臺企參與莆田生技醫療產業合作;支持臺胞臺企開展林業碳中和合作。
在支持對臺農林漁業發展方面,共有6條措施:支持臺灣農民創業園發展;加強臺企涉林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定額保障;支持臺胞參與寧德海洋漁業養殖合作;支持在閩臺企發展綠色食品;為在龍巖發展的臺企提供用地保障支持;支持臺胞臺企在花卉苗木產業集中區投資興業。
支持在閩臺胞更好發展方面,出臺6條措施:新增第四批直接采認臺灣地區職業技能資格目錄;建立臺胞評選福建省工藝美術大師、名人綠色通道;支持臺胞參加福建省級重要創新創業賽事;支持臺胞到寧德鋰電行業就業發展;便利臺胞線上換領、補領臺灣居民居住證;設立“閩臺婚姻家庭服務專線”。
陳志勇表示,以上政策措施涉及的部門都已做好工作準備,各政策措施的辦事窗口、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也將同時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