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國務院食安辦會同公安部等部門共同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 左雨晴 攝
《意見》還要求,健全食品寄遞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
隨著大眾生活方式和消費觀念的轉變,食品寄遞與網絡訂餐已成為百姓生活的高頻場景,我國食品寄遞配送市場規模呈現快速上升態勢,但一些配送人員操作不規范會導致餐食變質污染,由此帶來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不容忽視,甚至還有部分不法商家利用寄遞渠道隱蔽性強、跨區域廣的特點銷售假劣食品。
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協調司司長司光指出,《意見》在進一步強化食品企業市場準入、注冊許可的基礎上,對寄遞和配送作了專門規定,這也是首次將寄遞配送納入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體系。
其中,加強網絡訂餐配送安全管理方面,《意見》要求市場監管部門督促網絡訂餐平臺、餐飲經營者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義務,落實網絡訂餐配送環節食品安全責任。要求網絡訂餐平臺、餐飲經營者應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結合實際建立適合網絡訂餐配送行業勞動者的培訓模式,強化食品安全法律知識培訓。
此外,《意見》提出,要加強網絡食品銷售新業態監管。
司光表示,電商平臺的快速發展,深刻影響了食品經營方式,衍生了平臺外賣、直播帶貨、社區團購等許多新模式,同時也存在保質期“云篡改”、資質證明“PS化”、農產品“美顏直播”等新風險,給食品安全監管帶來了許多挑戰。
為筑牢食品安全“云端防線”,《意見》就加強網絡食品銷售新業態監管提出明確要求,壓實網絡食品銷售從業主體責任,督促網絡交易平臺、主播及其服務機構、廣告活動參與者、食品生產經營者等從業主體落實食品安全責任。
《意見》明確要求:網絡交易平臺企業要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或指定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嚴格審查食品生產經營者入網銷售資質,規范主體信息、食品信息公示,加強入網銷售行為過程管控;主播及其服務機構要規范開展營銷活動,依法對其推薦的食品進行查驗;廣告活動參與者要依法開展食品類互聯網廣告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等;食品生產經營者要嚴把質量安全關,保持線上線下同標同質。同時,明確從業主體明知或應知產品違法但未采取相應處置措施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