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直播收禮物要交稅? 年收入12萬元以上是高收入人群系謠言
2016-10-28 10:32:00 南寧圈
網絡直播收禮物要交稅嗎? 年收入12萬元以上是高收入人群要加收個稅是真的嗎?為幫助納稅人了解日常生活中易忽視的稅收知識,10月26日下午,南寧市地方稅務局召開了“化風險 促誠信 地稅與您攜手同行”媒體通氣會,宣傳了稅收的權利與義務,重點分析了隱匿在日常生活中容易被忽視的稅收知識。
例如:互聯網出現了大大小小的直播網站,里邊有不計其數的網絡主播,就連普通人也可以開直播收禮物,那么他們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
地稅部門相關負責人告訴我們:網絡主播取得的收入也要交個人所得稅。但首先要區分這些網絡主播取得收入的性質。如果主播和直播網站簽訂勞動合同,存在雇傭關系,主播的工資和禮物提成工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主播和直播網站不是雇傭關系,以個人名義獨立從事網絡直播活動所取得的收入應按“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直播網站作為支付所得的單位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網絡主播取得收入的同時應該主動向平臺索取扣繳稅款憑證。這里要提醒經營直播網站的企業,不要覺得交稅是個人的事情,付完報酬就行了。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支付所得的單位為扣繳義務人,必須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