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朋友差一點的關系叫什么、比朋友更好一點的關系是什么
近代早期的英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封建莊園制解體,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萌芽和發展;民族國家意識日增,王權不斷強化,絕對主義國家逐步形成;社會流動加速,封建貴族階級逐漸衰落,新的社會階層,特別是鄉紳迅速崛起;新的市場經濟觀念萌芽滋長,競爭意識和謀利精神日益滲透到社會生活之中等。那么,在這一大變動過程中,英國鄉村中的鄰里關系呈現怎樣的狀況?
“鄉紳”16~18 世紀在英興起的一個社會階層,它在英國社會中指介于自耕農、農場主和有頭銜的貴族之間的 4個社會等級的集合體這4 個地所有者等級是:從1611 年起封授的準男爵、騎士、縉紳、紳士。鄉紳的興起是英國經濟和社會動的結果。“價格革命”過程中大貴族拋售地,宗教改革后室價拍賣全總面積 20%~25%的教會地產,英國出現了空前規模的土地所有權的轉移,許多鄉紳乘機購買土地成為新的大土地所有者。
鄉紳是一個十分重視鄰里關系的社會階層。而且,對鄉紳而言,“鄰里關系”作為一種社會關系,它覆蓋著更為廣泛的地理范疇,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首先,鄉紳與鄉紳之間通常是互稱“睦鄰”的。鄉紳的社會共同體以郡為地理單位,由那些一起打獵、互相走訪、共同擔任郡地方政府職務的同一社會階層組成。因此,與鄉村中的那些普通勞動者相比,鄉紳與鄉紳之間的交往通常會涉及一個更為泛的地理范圍。
而且,在沒有親屬關系存在的那些鄉紳之間,他們是互稱“睦鄰”的。例如,在埃塞克斯郡的鄉紳中,他們相互之間作為彼此的親屬監護人,遺囑執行者財產和業務方面的受托管理人,甚至因為作為對方的遺囑受益人而相互間保持著相當深的“睦鄰”聯系。(另外,他們之間還經常存在著金錢借貸、合股經營和共同進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相關關系。
其次,鄉紳還與社會地位低于他們的下層人們保持著較為友好的關系。受傳統文化的教育和熏陶,鄉紳大都熱心公共事務和踴躍擔任公職,其中較為突出的是他們自愿擔任不領薪的郡治安法官。
這是因為,當時的人們普遍認為,擔任治安法官等職位能給個人帶來榮耀,能加強個人在地方社會中的特權。盡管如此,鄉紳的個人聲望是他擔任地方職務的基礎,這使他們更加注意處理好自身與社會下層人們之間的關系對于治安法官等地方官吏而言,他們在地方社會中基本上是一種復合性的角色,也就是說,擔任治安法官等官職同時具有地主、行政長官、法官、好主人、行善者等多重社會角色。
因此,在具體的社會事務管理過程中,鄉紳與當地居民之間的關系具有兩面性:既要貫徹執行王室的法令、方針和政策,同時又要充當居民的保護者,同他們保持良好的鄰居關系。
“約曼”是一個起源非常的用以表明一部分農民的社會地位的術語。從職業類別看,約曼是指在土地上辛勤耕作的農民,即被當代人稱為“husbandmen”的一部分,是農民中“受人尊敬”的上等人。
從社會財富的占有和實際收入來看,約曼首先是指地產的年收入達到 40 先令以上的土地自由持有農。與此同時,一些租地農和公持有農也屬于約曼。因此,判斷約曼的主要標準不是他占有土地的形式,而是他占有或租種士地的數量和他的實際收入。
一般來說,約曼所耕種的土地要在 50 英畝以上,年平均收入最低必須在 40~50 英鎊,這種農民除了維持較好的生活水平以外,必須有所剩余以積累資金擴大生產。”約曼在鄉村等級體系中的地位僅次于鄉紳。
約曼的鄰里關系也很密切。例如,約克郡的約曼農亞當·艾爾與其親戚住得非常近,夫婦倆也常常走訪親戚。在 1647~1649 間,他們與父和子等親戚一度處于一種相互幫助的狀態。但是,從整體上看,在亞當·艾爾的社會生活中,是鄰居關系而不是親戚關系起支配作用。在亞當一生的絕大多數時間里,他們接受的幫助和他給予別人的幫助,都是在鄰居之間和朋友之間進行的。
在近代早期的英國鄉村,社會地位低于約曼的是那些被稱作普通勞動者的人,主要包括農夫、茅舍農及農業工人。農夫較為幸運,通常有自己的土地,一般有 5~50 英畝。一般情況下,農夫的收入能夠維持正常的生活,并略有剩余,偶爾也辦一頓宴席。但在收成不好的年頭里,只有那些耕種 50英畝以上的人才能抵御天災人禍。在這種情況下,農夫的生活是沒有保障的。這樣,一些農夫偶爾也通過其他勞動掙取工資以維持生計。
茅舍農與農業工人的處境比農夫要差。茅舍農與農業工人的顯著特征,是他們必須為他人做工換取勞動工資作為其生活來源的主要部分,盡管有一些幸運的茅舍農和農業工人可能有一兩英畝土地。
經濟上的這種不利地位,使上述這些普通勞動者更加注意處理好自身與鄰里之間的關系。良好的鄰里關系,不僅意味著經濟生活和生產活動中的相互援助,而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麻煩甚至糾紛等,還得依賴鄰人的調解。
另外,更為重要的是,茅舍農與農業工人的就業情況通常是不穩定的。擁有好的鄰里關系,不但可以獲得較為穩定的工作,而且,還可能可以從公地的使用中獲得收益。例如,從總體上看,英國 2/3 的茅舍農只有自己的茅舍和宅邊園地。但是,在北漢普頓郡的納新頓有25戶茅舍農獲準可以在公地上放牧3頭牛和10頭羊。”
而對農業工人而言,一生中最美好的時光莫過于他們作為常年仆役而居住在主人家的青年時代和成年期。在這個未婚年少之時,至少吃和住有一定的保障,其余的時光則大多入不敷出,為生活而奮斗。
總體來說,近代早期英國鄉村中的鄰里關系狀況是友好而密切的;而且,鄉村中的各個社會階層包括鄉紳、約曼和普通勞動者都很重視鄰里關系這種社會關系,這種相對友好的鄰里關系狀況具有普遍性。
整體上說,近代早期英國鄉村中的鄰里關系是密切、良好的。鄉村中的居民大都被結合在一個比較密切的相互關系之中,而不是單獨地生活在一起,鄰居在他們的一生中起著重要的作用,這在結婚、死亡等人生重大事件以及其他日常社會生活如娛樂活動中都能反映出來。
近代早期是英國近代社會的轉型時期。在這一時期,英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生著急劇的變化:經濟上,封建莊園制解體,商品經濟日益深入農村,貨幣地租和資本主義工商業迅速發展,城市數量增加,城市規模擴大;政治上,隨著“玫瑰戰爭”的結束、宗教改革的進行及民族國家的逐漸形成,王權在國家權力結構、政治法律體制和君主的政治行為等方面都呈現出了不可否認的專制趨向:社會方面,社會流動加速,新的階層崛起,農民兩極分化,社會階層結構變化顯著。這些新的發展變化,對當時英國鄉村的鄰里關系狀況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以上的分析告訴我們,在近代早期的英國,鄉村中的鄰里關系是友好、密切的鄰里關系就像一張看不見的網,村莊中的居民大都被結合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