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道即將完成被直行擦了(正常變道被撞側面誰的責任)
2024-01-16 15:36:14
華龍網7月26日14時50分訊 一次小擦掛釀成“肇事逃逸”的大錯。25日下午,胡某駕駛一輛摩托車與一輛小轎車擦碰后,“以為沒事”便離開了現場。但他沒想到已涉嫌“肇事逃逸”。
下午5時,胡某駕渝B摩托車行至江北區魚嘴鎮和韻路和韻家園南北區大門路段時,向左變道時擦掛到直行的渝B小轎車,胡某停車看了一下,沒發現擦掛痕跡,以為沒事就把車開走了。等小轎車駕駛員陳某下車發現車輛保險杠右側下方被刮花,胡某的車輛已開出很遠,陳某立即打電話報警。事后江北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魚嘴大隊民警通知他前去處理,他還稱“又沒有損失,至于報警嗎?”
警方提醒,未造成人身傷亡且車輛能夠移動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簡言之,就是要做到“先拍照、留電話、快撤離、再協商”。不能在未進行有效溝通的情況下,駕車駛離現場,否則,構成“肇事逃逸”,將會付出更大的成本、花費更多的時間來處理。
胡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項,胡某將面臨記12分,罰款1000元及賠償300元車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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