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租車投訴處理結果—南京出租車投訴處理結果查詢
把車身涂成黃色假冒出租車接單,還向乘客漫天要價!這是今年江蘇打擊非法營運出租車違法行為中遇到的一起案例。近年來,江蘇交通執法部門創新執法方式,加大對“”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維護群眾權益。
【基本案情】
精準出擊,偽裝“的士”應聲落網
2022年5月14日,南京市交通綜合執法局一支隊接到市民劉先生反映:當天凌晨4:15,在曼度廣場東門準備打車前往新街口蘇寧雅苑,“出租車”蘇AE63**司機一口報價50元,說“愿意就走不愿意就算”,劉先生覺得車費太貴就沒有上車。該“出租車”無門標,無頂燈,車身顏色與巡游車相同。
經梳理12328交通服務熱線、12345南京政務平臺投訴舉報情況,一支隊發現,早在3月12日,市民張先生于23時52分,從玄武區曼度廣場乘坐同一車號蘇AE63**“出租車”至仙林萬達茂,因“司機收取了145元車費,走了33公里,實際沒這么多里程”,進行過投訴。前期經過比對交通綜合執法系統等平臺,蘇AE63**不是合法出租車,而該車牌真實有效。一支隊已將該車列入重點核查名單,但尚未發現車輛蹤跡。
通過一段時間對車輛行駛軌跡的數據分析,發現該車案發地點大多發生在玄武區曼度廣場、1912街區等區域,案發時間大多發生在深夜和凌晨。為進一步掌握該車活動情況,執法人員通過“南京交通綜合執法指揮調度平臺”查詢發現,該車白天、非節假日并沒有活動軌跡,一般只在節假日晚間出車、凌晨收車,活動區域以玄武區為主。
根據前期摸排的諸多線索,一支隊精心部署,于5月22日實施收網行動。5月23日凌晨1:08,行動小組在曼度廣場發現蘇AE63**車輛蹤跡,并迅速將其控制,經現場詢問,駕駛員承認近期以來駕駛蘇AE63**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的事實。
當事人因未經許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依據《江蘇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給予罰款貳萬元的行政處罰。
【小仲點評】
打擊非法營運,維護群眾利益
沒有經營許可證的車輛被形象地稱之為“”,存在諸多安全隱患:一是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和乘客安全;二是易引發社會不安定因素;三是頻繁發生“宰客”行為;四是一旦發生事故,乘客索賠無門。家庭自用車從事非法營運造成事故的損失,如傷者醫療費、修車費、鑒定費等,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
查處 “”有兩個難點:一是發現難,查處對象隱蔽性強,流動性大,反偵察能力強;二是取證難,駕駛員現場不配合檢查,乘客出于隱私泄露或擔心打擊報復,大多不愿作證。全省各地交通綜合執法機構發揮多部門聯動優勢,通過大數據分析和路面監控,調取“”位置、實時訂單信息和車輛行駛軌跡,實現精確查處,大大提高了非法營運的執法效率。
通訊員 蘇交執法 寧交執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石小磊
校對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