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汽車租賃(長春汽車租賃公司哪家好)
來源:【中國吉林網】
近日,長春市交通運輸部門持續開展出租車(含網約車)全行業專項整治行動,按照“逢訴必查、一案雙查”的原則,在公安的大力配合下,通過運用“天網”等科技手段,快速查辦一批侵害乘客利益的出租車及平臺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現向社會公布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4年1月12日,駕駛員付春宇駕駛吉AU32J5小型客車,通過“200出行”平臺網絡預約,載運乘客從冰雪新天地到西二道街大馬路宏達汽修,強行拼客且服務態度惡劣。經查,該車無《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駕駛員付春宇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根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對駕駛員付春宇作出罰款2000元行政處罰;“200出行”平臺公司向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車輛派單,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責令改正,作出20000元行政處罰。
案例二:2023年12月21日,江西省江南出行運輸服務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吉AFA9558網約車駕駛員鐘紅生,載運乘客從臨河街自由大路伊水居南門到龍嘉機場,向乘客索要高價不成,甩客。依據《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吊銷駕駛員鐘紅生《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收回《網絡出租汽車運輸證》;依據《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江西省江南出行運輸服務有限公司長春分公司作出20000元行政處罰。
案例三:2024年01月14日,長春市茂源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吉AZ8238出租汽車駕駛員趙宏,載運乘客從長春西站到龍嘉機場,合理線路里程約55公里,實際行駛74公里,繞行超過10公里。依據《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吊銷駕駛員趙宏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
案例四:2024年1月15日,駕駛員劉帥駕駛吉A83Q2X小型客車,多次采用線上接單,線下交易的方式擅自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對駕駛員劉帥作出30000元行政處罰,同時扣押吉A83Q2X車輛30日。
案例五:2024年1月13日,吉AFB2020網約車駕駛員趙彤以運費低為由,拒絕拉載乘客,屬于無正當理由未按承諾到達約定地點提供預約服務。依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對駕駛員趙彤作出500元的行政處罰。
請全市出租車企業、網約車平臺企業及廣大從業者引以為戒,合規經營,文明誠信,提升服務質量,為廣大市民和外地游客提供良好的出行環境。針對現場執法、網絡輿情、市民投訴等渠道發現的出租車(含網約車)違法違規行為,市交通運輸部門將第一時間開展調查,從嚴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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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王濤
編輯: 趙鵬 吉網新聞熱線:0431-829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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