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汽車,南京汽車客運站
5月10日,南京市消協發布4月汽車品牌投訴盤點,據南京市消協汽車消費維權專委會統計,2024年4月南京各級消協組織共受理汽車類消費投訴473宗,涉及整車品牌52個,其中乘用車新車消費投訴341宗、二手車消費投訴66宗、汽車后市場消費投訴66宗。
【投訴】
不履行合同約定、質量問題……這些車企被投訴
經營者拒不履行合同約定投訴176宗,占投訴總量的37.2%;質量問題投訴85宗,占投訴總量的18%;不履行國家規定或與消費者約定的三包義務投訴60宗,占投訴總量的12.7%;其他投訴44宗,占投訴總量的9.3%;預付金侵權投訴38宗,占投訴總量的8.0%;產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投訴30宗,占投訴總量的6.3%;市場調價、亂收費、強制消費投訴26宗,占投訴總量的5.5%;虛假宣傳、欺騙隱瞞車況、不兌現承諾投訴14宗,占投訴總量的3%。
其中品牌投訴總排行榜統計如下:奧迪31宗、吉利24宗、特斯拉19宗、寶馬15宗、長安13宗、寶駿12宗、奔馳11宗、長安馬自達9宗、奇瑞8宗、零跑8宗、蔚來7宗、哪吒7宗、東風7宗、保時捷6宗、上汽大眾6宗、別克6宗、雪佛蘭5宗、廣汽本田5宗、長城5宗、小米4宗。
豪華品牌投訴量排行榜統計如下:奧迪31宗、特斯拉19宗、寶馬15宗、奔馳11宗、保時捷6宗、凱迪拉克3宗、沃爾沃2宗、林肯2宗、瑪莎拉蒂1宗、路虎1宗。
合資品牌投訴量排行榜統計如下:長安馬自達9宗、上汽大眾6宗、別克6宗、雪佛蘭5宗、廣汽本田5宗、一汽豐田4宗、一汽大眾4宗、東風日產2宗、東風本田1宗、北京現代1宗。
國產品牌投訴量排行榜統計如下:吉利24宗、長安13宗、寶駿12宗、奇瑞8宗、零跑8宗、蔚來7宗、哪吒7宗、東風7宗、長城5宗、小米4宗。
【案例】
提新車發現車內部有劃痕,4S店承認是展車
2024年3月5日趙女士在某4S店訂了一輛奧迪汽車,支付了定金1萬元,店家承諾提供6個月以內的新車。3月30日去提車,發現該車內部有多處明顯劃痕,經過再三追問,店家承認該車是其他4S店的展車,但辯稱該車也是6個月以內的新車。趙女士拒絕收車要求換新車,但4S店告知店里暫時沒有新車,新車要等2~3個月,或可以加價幫其提前訂購,并稱對于該展車也可以給予趙女士一定的優惠。趙女士對此處理不認可,要求退定金,商家不同意退,于是消費者打電話投訴到消協。
南京市消協接此投訴后立即與4S店聯系,經過溝通,商家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不當,同意退費,趙女士對協商結果表示滿意。
南京市消協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本案中4S店在提供車輛時并沒有告知消費者是展車,如不是消費者自己發現了劃痕,該車就被4S店當新車賣了。同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第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經營者不顧與消費者的約定,單方面提供給消費者展車,既違反了約定,也強制消費者進行交易。
通訊員 王芙蓉 現代快報/現代+記者 徐夢云
(圖片來源:南京市消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