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開業條件(汽車維修開業條件GB-T16739)
膠東在線6月29日訊(記者 李婷婷)記者從運管處獲悉,新《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2014)在煙臺正式實施,今后所有新申請辦理汽車維修經營許可及道路運輸證的企業,一律按照新版開業條件標準進行企業許可。
新增“汽車綜合小修業戶”企業模式
新國標更加注重節能環保,貼近實際維修需求,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對維修設備、維修從業人員、組織管理、安全生產條件、環境保護條件以及配備設備條件進行了調整完善,并優化了維修企業(業戶)的經營門類。
新國標最大的變化在于新增了一種新型的三類維修企業模式—“汽車綜合小修業戶”。將“涂漆”合并到“車身維修”,“車身清潔維護”與“汽車裝潢”合并為“汽車美容裝潢”;“供油系統維護及油品更換”改為“汽車潤滑與養護”,“散熱器(水箱)維修”改為“散熱器維修”,“汽車玻璃安裝”改為“汽車玻璃安裝及修復”。
“汽車綜合小修業戶”門類的設立,適應了當前機動車車況好、行駛里程短,車輛大修少的市場狀況,又解決了申請多個單項修理比較麻煩的問題,在未來會有比較好的前景。
維修從業人員、維修設備方面有新要求
相對于舊國標而言,新國標更加細化,如從業人員方面不但明確了需要配備工種,還對一些工種的最低數量做了規定。
增加了對安全生產、經營服務、環境保護等方面的規定。如整車維修方面就對“安全設施警示、禁令標志”、“應急預案等方面作了要求。
應當簡化調整的部分新國標進行了簡化。有些過期淘汰設備不再列入設備目錄,對一些不涉及安全的維修項目也不再要求維修人員持有主管部門核發的上崗證等。
年底完成我市二類以上企業達標核查
新《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實施后,今后所有新申請辦理汽車維修經營許可及道路運輸證的企業(業戶),一律按照新版開業條件標準進行企業許可。
對于已取得相關經營許可的維修企業,準予繼續經營。但運管處提醒各企業應立即著手對照國標開業條件,對關鍵崗位人員、組織管理、設備、設施等條件進行整改完善。
運管處將結合許可證件換發,質量信譽考核等工作對新國標達標情況進行驗收。原則上,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直所有二類以上汽車維修企業的新國標達標核查工作;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直所有三類汽車維修企業的的新國標達標核查工作。截止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從事汽車維修經營的企業都應達到新國標開業條件要求。
如市民想了解更多《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 16739-2014)的相關內容,可到煙臺運管處政策法規欄目查看,網址http://ygc.yant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