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老人過馬路溺亡 事件為我們再一次敲響了警鐘
【牽老人過馬路溺亡 事件為我們再一次敲響了警鐘】6月23日,達城因暴雨發生內澇,小慈牽著田仕會的手涉水過馬路,兩人同時被路面水流沖倒。田仕會被及時救起,隨后離開了事發現場。半小時后,積水退去,小慈被發現時已不幸溺亡。死者家屬認為,田仕會被救起后應該告知小慈也被沖走的情況,并認為小慈的死亡與田仕會有一定的關系。在死者家屬前后三次找上門后,田仕會于7月30日向對方下跪道歉,但仍未得到諒解
我們為小慈的去世感到惋惜,她的不幸讓家人痛不欲生,也讓田仕會老人深感自責,更讓兩個家庭面臨維權之爭。好心辦好事,最終卻以悲劇收場,這是每個人都不愿看到的一幕。從法律和道德的角度而言,雙方的爭論互有對錯,然而拋開爭論與維權,我們從這一事件中更應該去反省與思考的,并非誰對誰錯,抑或褒貶某一行為,而是這樣的結果如何避免再度發生。
生活中,我們經常看到“水深危險”、“高壓危險”、“滑坡危險”等警示提醒,然而在內澇頻發的近期,鮮有城市會在低洼地段豎起“內澇危險,請勿涉水”的警示牌。此外,無論是學校還是家庭,我們會發現,其安全教育內容幾乎都集中在“不要觸電”、“遵守交通規則”、“莫要隨意下水游泳”、“室內失火如何安全逃離”等方面,唯獨少了針對近期頻發的城市內澇方面的安全教育。誠然,很多時候城市內澇不是個人能控制的,但是如何在城市內澇的時候盡可能的保證安全,也是亟需補上的一課。
一次悲劇暴露出了城市管理缺位和安全教育滯后的問題,這不僅是相關部門需要反思和完善的地方,更是每個學校和家庭需要及時反省與補充的教育內容。試想,如果小慈和田仕會兩人中有一人明白內澇和水流湍急時過馬路危險,悲劇便不會發生。
當內澇讓無數汽車熄火被淹時,我們明白了開車要盡量避免走水路。當內澇把一些人卷入下水道時,我們又明白了排水設施有隱患,并及時進行了修復完善。我們總在事后明白,卻總無法學會舉一反三。
面對天災,防御不了是無奈,但無知遇難卻是悲劇。悲劇帶給我們的不僅是悲痛,更應該是反思。在筆者看來,溺亡悲劇有相關部門預防與管理不到位的過失,也有學校與家庭安全教育滯后的過失,更有對曾經的內澇隱患思考不足的過失。
俗話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小慈的不幸為我們再一次敲響了警鐘,面對內澇,我們要做的預防和安全保障工作還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