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樹斌的兩個21年:從口吃少年到中國法治進程符號
從21歲被執行死刑,到21年后被宣告無罪,河北省石家莊市下聶莊的聶樹斌經歷了兩個21年。
前21年,他以“膽小”、“口吃”、“沉默”的形象在農村成長;后21年,他在家人漫長的申訴后昭雪,成為一個符號化的人物,他的案子,檢驗并推動著當代中國的法治進程。
口吃、“不愛說話”
“聶樹斌案”再審宣判后的第二天,張煥枝和聶學生去給兒子上墳。
站在枯樹纏繞的墳前,72歲的張煥枝把最高法院的無罪判決書“燒給了兒子”。
“媽一直知道你是個好孩子,”像囑咐即將遠行的孩子,張煥枝說,“你在那邊要是沒地方去,就去找你奶奶和大伯,他們都知道你是好孩子。”
1995年4月27日,21歲的聶樹斌因故意殺人、強奸婦女罪被執行死刑。21年后的12月2日,坐落在遼寧沈陽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對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
聽到判決結果,張煥枝先是落淚,落座后大哭,并3次喊“我那孩子回不來了”。
結婚前,石家莊郊縣獲路縣(今鹿泉區)下聶莊村的聶學生告訴她,“我家沒房沒錢”。家住市郊的張煥枝算“半個城里人”,看上從部隊復員回家的聶學生“老實”、“有正式工作”,并不嫌棄。
結婚后,她向村里申請了宅基地蓋房。五間北屋,別人家都是三個門口,張煥枝只留了兩個,“中間沒留門,想將來兒子結婚成家,誰也礙不到誰。”聶學生說。
在生下女兒聶淑惠3年后,聶學生和張煥枝30歲得子。咿呀學語的時候,張煥枝就知道,自己生了個口吃的孩子,“學說話也學不連貫”。
聶家對兒子的要求只有4個字,“老實、勤快”。聶學生先后在鋼鐵廠和石家莊聯堿廠工作,聶樹斌上學之余便跟著母親張煥枝在家務農。
口吃加劇了他的沉默。21年后,張煥枝說,上學和工作之余的大部分時間,兒子都與她在地里“鋤草”、“撥壟”。再審宣判后,不斷造訪聶家的村民提起記憶中的聶樹斌,第一反應是,“內向”、“不愛說話”。
“但他很聽話,刷鍋、洗碗,讓干啥就去干。”幾十年過去,張煥枝印象深刻的是,從小到大,兒子成績一般,農活也不是樣樣都會干,比如一直學不會給莊稼噴農藥。
藍色山地車
12月2日,看到最高法院的判決后,仵增光想,作為聶家唯一的兒子,在傳宗接代意識較強的農村,“如果樹斌還在,孩子肯定比我女兒還大了。”
仵增光屬牛,聶樹斌屬虎,倆人從小一起長大。43歲的仵增光在村頭的電廠做維修工,已經有一個16歲的女兒和14歲的兒子。
仵增光一直記得聶樹斌9歲時的一件事。春天時,村里來了一個侏儒,搖搖晃晃走到聶樹斌家的街口,兩手一叉腰,“他嚇得邊哭邊找他大爺(大伯)去了。”這讓他成為伙伴中“膽小怕事”的代表。
“過年教他殺雞,他說怕血,硬是不敢殺。”二十多年來,聶學生也深信,兒子連雞都不敢殺,怎能殺人。
更多時間里,聶樹斌的成長在家人、同學和親朋的記憶中是無聲無息的,像鄉間的野草。“他就是很普通的一個孩子。”張煥枝說。
因為住前后鄰居,假期時,仵增光便喊著聶樹斌到收割后的麥地里“拾麥子”。麥穗撿回來,捋干凈,交給學校勤工儉學。夏初,兩家的田地挨著,他倆并排去地里種玉米——鐵锨挖了坑,扔兩個玉米種子進去。
為數不多的娛樂活動,是每年3月28日的“廟會”。說是“廟會”,其實是獲路縣物資交流會。仵增光領著一幫同齡的男生去“廟會”上看馬戲表演。從下聶莊到縣城,8里路,“你追我趕,一轉眼就到”。路上說笑時,“結巴子”聶樹斌,不免被大家模仿,他無奈笑笑,便不再說話。
上世紀80年代的記憶,在仵增光看來,是“封閉、單純”的歲月。學校里男女生被排在一張桌,“都被同學笑話”,聽收音機成為他和聶樹斌的共同愛好。《我的中國心》、《故鄉的云》、《小城故事》……通過收音機傳進下聶莊,被熱衷穿軍裝、大襠褲的他們屢屢哼唱。
與學業優秀的姐姐聶淑惠不同,成績平平的聶樹斌,初中畢業后讀了技校,學電氣焊。這是父母的唯一要求,“學一門技術謀生”。
技校畢業后,聶樹斌和同學聶衛軍留在了校辦的工廠——原鹿泉市綜合職業技校校辦工廠(鹿泉市冶金機械廠)。
“懂事、守規矩。”多年后,最早披露“一案兩兇”事件的公安人士鄭成月走訪其工廠的車間主任,在他口中,聶樹斌仍然是個沉默、老實的年輕人。
“師傅指哪兒打哪兒,”聶衛軍與聶樹斌被分在同一個車間,對聶樹斌的沉默和老實印象深刻。
聶衛軍每天喊著聶樹斌上下班。那時,他們每月掙300多元,最羨慕廠里開大車的司機,想去哪兒去哪兒,“像旅游一樣”,汽車司機的收入也是少有的能上千元的職業。
聶樹斌工作后不久,父親聶學生換掉了聶樹斌騎了幾年的“破車子”,花400塊錢,給兒子買了輛新山地車。
那輛藍色山地車,成了聶樹斌短暫生命中擁有過的最讓人羨慕的物件。仵增光仍能記起同伴們的“新奇”。他們爭著騎他的車,“我們都是三八杠。”
那輛藍色山地車,也成了聶樹斌命運的拐點。就在仵增光跟聶樹斌肩并肩在地里掰玉米的夏天過后,聶樹斌連同那輛自行車,一起被帶走了。
20年后,代理律師李樹亭第一次查閱案件卷宗時發現,抓獲聶樹斌,那輛山地車是關鍵證據之一。
1994年8月10日上午,在石家莊市郊區孔寨村西玉米地發生一起強奸殺人案。
李樹亭查閱卷宗時,上面寫道:當時“群眾反映有一個騎藍自行車的人下班時候偷看女的上廁所”,以及“群眾反映在電化廠平房宿舍周圍有一名男青年經常出現,有流氓盜竊行為”。
騎著藍色山地車的聶樹斌在那期間,恰恰出現在那一帶。
“你兒子可真不像強奸、殺人犯啊!”
1995年3月15日,石家莊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及強奸婦女罪判處聶樹斌死刑。聶樹斌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兒子被捕后,聶學生拍著桌子喊“不可能”。他一遍遍猜想一個場景:面對警察“是不是你干的”的審問,口吃的兒子艱難反駁,“不,不,不是。”
在聶衛軍、仵增光的記憶中,封閉、嚴肅的社會環境,使得同齡的孩子大都本分守己。聶樹斌“沉默”、“膽小”,并沒有任何盜竊和流氓行為。這些觀點,后來成為證言,被附在代理律師李樹亭的辯護意見中。
看守所門口小賣部的工作人員負責往監獄里送食物。聶學生半月去一次,一個月20塊錢的獎金,分兩次買成方便面和火腿腸,托小賣部工作人員捎給聶樹斌。
“你兒子可真不像強奸、殺人犯啊!”小賣部的工作人員每次都向聶學生感嘆,別人該吃吃該喝喝,唯獨你兒子真是蹲監獄:“蹲在那兒,垂著頭”。
30多里地,聶學生跑了不到一年,兒子就沒了。
1995年4月25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審判決:聶樹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強奸婦女罪,改判15年,合并執行死刑。
1995年4月28日,聶學生想著五一后天氣轉暖,他騎車去給兒子送換洗的單衣。小賣部的工作人員愣了:“你沒看電視?”
聶學生家里收不到石家莊電視臺,他那時并不知道,二審判決兩天后,聶樹斌已被執行槍決。
要把聶樹斌寫進村志
兒子的死一度擊垮了聶學生。
按照當時工廠的規定,適齡子女可以頂替父母進廠工作。與聶樹斌同齡的年輕人被分進聶學生的車間,“每天看著別人的孩子,聽著背后的指點”,聶學生在半年后,吞下一整瓶安眠藥。
死里逃生后,他又經歷3次腦血栓。聶學生現在只能拄著拐杖,右腳向前挪半步,左腳被硬拖上半步行走。
自殺未遂后,聶學生下定決心“要活到樹斌清白的那一天”。他每天背著“強奸、殺人犯父親”的名號,在村里小路上一步步“拖著身體”鍛煉。
張煥枝則開始向檢察院、法院“討依據”。
2005年,曾犯下多起強奸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書金在河南落網,主動供述自己是石家莊西郊玉米地奸殺案真兇。此時,聶樹斌被執行死刑近10年。
2007年起,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父親聶學生、姐姐聶淑惠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等多個部門提出申訴,請求宣告聶樹斌無罪。
其后,漫長的申訴再審中,聶樹斌成為媒體、律師、法學專家屢屢提及的名字。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高院對聶樹斌案進行異地復查,也開創了異地復查的先河。
在代理律師李樹亭看來,雖然“正義遲到了”,但從異地復查到卷宗公開,再到舉行案件聽證會,聶樹斌的名字成為一個符號,超越了個案糾錯的狹義價值。
“由于本案歷史久遠,許多證據已經湮滅,以及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在認定事實、審查證據、程序方面存在不足,”12月3日,最高法在《聶樹斌案再審始末》一文中稱,“讓真相在路上走了近20年。”
12月3日下午,在送走又一撥媒體后,張煥枝迎來了為下聶莊撰寫村志的鄉親。“我們要把樹斌的事寫進村志,”村志撰寫者向張煥枝索要判決書,“下聶莊的后人應該知道聶樹斌這個人。”
聶家父母的心愿很簡單。
“等我和你爸百年之后,我要把你的墳遷到我跟前,我讓你能跟我在一起!”給聶樹斌上墳時,張煥枝說。
“我們一家人要團聚!”聶學生也高聲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