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中通過窄橋不得超過多少-行車中通過窄橋怎么樣
說到超速,大家都不陌生。很多時候一腳油門下去,不知不覺中就超速了。為避免超速,我們必須要按照交通法規中規定的速度行駛,下面就來了解一下各種道路的限速標準吧!
不同道路限速不同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
(1)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
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2)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3)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
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
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超速行駛處罰不同
對于超速行為,《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有明確的處罰標準,記分標準如下:
(1)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駕駛證記12分;
(2)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或者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駕駛證記6分;
(3)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駕駛證記3分。
超速不僅會被記分罰款,
而且十分危險,
一定要按照限速要求
安全駕駛!
來源丨行車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