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留置的人的自述,職務犯罪留置最輕會怎么判
“他沒有買過一件好衣服,也沒有買車,我們留置他當天穿的衣服就是他在淘寶上買的100多塊錢的。”
這是四川省綿陽市游仙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原局長鄧劍落馬后,辦案人員披露的相關細節。
鄧劍,男,漢族,1968年11月生,今年54歲,四川綿陽人,在職大學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國。
公開資料顯示,1990年7月,鄧劍在綿陽市涪城區城郊中學任教,4年后到了綿陽市游仙區人民法院,從那時起至落馬,他在法院系統工作了27年。
從教師到從事法律職業,鄧劍曾經也付出了努力。
他自述稱,“白天上班,晚上學習,我只用了不到兩年的時間,就通過了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大專的自學考試,有幸考入了游仙區人民法院工作。”
在法院系統工作期間,他歷任綿陽市游仙區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執行庭副庭長,行政審判庭庭長,執行庭庭長,司法調解中心副主任等。
2013年10月,鄧劍履新綿陽市游仙區法院執行局局長,2013年12月成為綿陽市游仙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
2021年7月14日,鄧劍在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期間被查,2021年9月15日被雙開。
2022年7月15日,《廉潔四川》欄目披露了鄧劍一案的更多細節。在節目中,落馬之后的鄧劍出現在鏡頭前,他說,“非常后悔,追悔莫及,痛心疾首”。
據披露,明面上,鄧劍努力工作,待人誠懇。但在暗地里,鄧劍卻不斷在執行案件中收受當事人財物,違紀違法總金額高達400余萬元。
為了假扮清正廉潔、勤奮刻苦,他想盡辦法,使出了一招又一招“障眼法”。
據辦案人員透露,“鄧劍沒有買過一件好衣服,也沒有買車,我們留置他當天穿的衣服就是他在淘寶上100多塊錢買的。”
另外,鄧劍對家庭開支也嚴格把控,絕不多花一分錢。
當辦案人員對他位于游仙區法院家屬區的家進行搜查時,發現家中布置也相當簡陋。
據介紹,他屋里的家具電器全是舊的,房子的墻都是刷粉水的那種。女兒準備考研究生,還是在昏暗的燈光下復習。實際上,鄧劍早已購置并裝修了一套新房。為了不引人注意,他不敢告訴旁人有這套房子。妻女沒有住過,高檔酒水卻堆了一地。
辦案人員說,“外面的所有人都覺得他是住在法院的家屬樓,是個愛家愛運動的顧家的好男人。但是其實鄧劍每天和妻女吃完晚飯,就獨自回到濱江世紀花園,他自己裝修豪華的新房子里面去了。”
但截至案發,鄧劍受賄所得大多數沒有使用,而是準備自己退休后再用于天南海北走一走、看一看,甚至以后買什么車,去哪里游玩,都有一定的規劃。
鄧劍在懺悔書中這樣寫道:“我不斷踩’雷區’、觸‘紅線’,在歧途上越走越遠。如今我才明白,等待我的不是夢想生活,而是牢獄之災。”
2021年12月29日,因犯受賄罪,鄧劍獲刑4年,并處罰金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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