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建設區可以調整嗎_禁止建設區可以調整嗎現在
鹽龍大道(北通道)南段規劃建設有新進展,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龍崗管理局關于《深圳市龍崗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鹽龍大道南段快速路工程龍崗段)》的公告。
鹽龍大道南段途經龍崗區和鹽田區,起點鹽龍大道-水官高速立交,終點至鹽港東立交,道路全長14.4公里。2017年1月,項目已取得立項批復《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下達大空港片區海堤工程等項目2017年政府投資項目前期計劃的通知》(深發改〔2017〕91號),為深圳市2022年度重大項目,本次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為龍崗段。項目涉及深圳市龍崗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需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工作。
為落實項目用地,我局編制了《深圳市龍崗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鹽龍大道南段快速路工程龍崗段)》,方案已于2023年9月27日經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業務會審批通過。按照《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規定,現將有關情況進行公告:
一、預留規模使用的原因
鹽龍大道南段快速路工程龍崗段有8.6209公頃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等文件相關規定,高效保障建設項目用地需求,本項目符合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條件。
二、落實方案與主要土地調控指標變化情況
本次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申請使用省自然資源廳預下達深圳市新一輪國土空間規劃的建設用地規模,計劃使用8.6209公頃(129.3135畝)。本次使用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后,龍崗轄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增加6.1986公頃(其中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增加8.6209公頃、交通水利用地規模減少2.4223公頃),農用地減少4.9603公頃,其他土地減少1.2383公頃;管制分區中允許建設區增加8.6178公頃,有條件建設區減少5.4409公頃,限制建設區減少3.0336公頃,禁止建設區減少0.1433公頃。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等各項指標均保持不變。
三、公告期為7天(自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止)。本公告在以下地點同時發布,市民可登錄網站或前往公告地點瀏覽查詢。
鹽龍大道南段項目概況
鹽龍大道是《深圳市干線路網規劃(2020-2035)》“八橫十三縱”高快速路網中南北向的一條重要城市快速路,承擔羅湖、福田、鹽田、龍崗等跨組團間中長距離過境交通功能。鹽龍大道連接東部過境通道,將承擔大運新城、龍崗中心區、橫崗片區、鹽田港后方陸域區、羅湖福田等區域快速交通聯系功能同時帶動沿線地區的經濟發展。
本項目(即鹽龍大道南段(西坑立交至鹽龍大道北段))起點銜接東部過境通道,終點對接既有北通道。主道采用城市快速路雙向六車道標準,設計速度60km/h,全線長7.607km,橋梁長3.579km,隧道長2.972km,路基長1.046km;輔道采用城市主干路雙向四車道標準,設計速度40km/h,長4.073km;全線設置完善的市政管線和交通安全設施。項目擬用地總面積426845.29平方米,涉及街道有園山街道、橫崗街道、龍城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