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被留置審查;在什么樣的情況下會被留置
今天來說說留置。
這篇能不能過審、會不會被限流還不知道,但無論結果如何,我衷心希望能盡可能幫到更多涉案的家屬。
請不要放棄希望,人生的至暗時刻,庭立方與你同在。
以下是我們整理的留置常見問題,供各位家屬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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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情況會被留置
要滿足以下三種條件——
(1)涉案要件
被調查人涉嫌貪wu賄lu、失職du職等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
(如果被調查人僅涉嫌一般、輕微職務違法,不能對其采取留置措施。)
(2)證據要件
監察機關已經掌握部分違法犯罪事實及證據,且仍有重要問題需要進一步調查。
(3)具備法定情形之一
涉及案情重大、復雜;
可能逃跑、自sha;
可能串供或者偽造、隱匿、毀滅證據;
二、留置的地點
目前沒有明確規定,但通常不會移送到看守所,而是留置于紀委監察委辦案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干部教育培訓中心之類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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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留置的期限
一般情況下,留置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一次。綜合算下來,留置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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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留置的流程
采取留置措施時,調查人員會向被留置人員宣布《留置決定書》,告知留置人員權利義務,要求其在上面簽名、捺指印。
采取留置措施后,會在24小時內通知被留置人員所在單位和家屬。
常見的通知方式有當面通知、電話通知后郵寄《留置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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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留置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嗎
可以。被依法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的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一日。
六、留置期間律師可以會見嗎
截至發文之日止,法律并未賦予律師會見權。
但家屬在此期間有權聘請律師,律師能持續關注案件的進展,給家屬提供理性的、專業的指導:
第一,避免家屬因為焦慮無助,誤把退贓當作救命稻草,對親人的定罪量刑造成不利的影響;
第二,避免家屬作出感性的、不理智的行為,反而把自己牽連進案。
第三,如果監察機關辦案人員要求家屬退贓,要不要退,退多少,怎么退等問題,需要律師提出合理建議。
以上是留置期間的常見問題,具體到個案,問題要復雜得多,需要咨詢專業的刑事律師。
庭立方嚴選全國擅長此類案件的刑事律師,律師資質經平臺審核和擔保,具備法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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