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周六日會被問話嗎,留置一周
3月16日,市紀委正式發布并實施《關于加強查辦案件工作談話安全管理的暫行辦法》,明確規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工作人員在查辦案件進行工作談話時,必須嚴格談話時限,一次談話持續時間不得超過12個小時,24時至次日凌晨6時不得進行談話。
《關于加強查辦案件工作談話安全管理的暫行辦法》的適用對象為黨員干部,監察對象及其他涉案人員。它明確規定,談話對象確定后,一般情況應提前將談話的時間、地點通知(必要時,以書面形式)談話對象所在單位黨組織,由所在單位通知談話對象本人。涉及案件調查對象和主要證人的談話,要實施全程錄像,并刻錄成光盤保存。
談話現場必須設立一名談話安全員,負責談話全過程的安全監督。談話安全員必須始終將談話對象置于視線范圍內,注意觀察談話對象的身體、精神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案件主辦人報告,并作出相應處理,有效預防和制止談話對象可能發生的自傷、自殘、自殺、外逃等行為,確保談話對象的人身安全。
《關于加強查辦案件工作談話安全管理的暫行辦法》還嚴格了談話時限,規定一次談話持續時間不得超過12個小時,24時至次日凌晨6時不得進行談話,不得以“自愿談話”等名義對談話對象留置過夜或變相“”。
■ 相關新聞
收到舉報線索,將用五類方式處置
分別為擬立案、初步核實、談話函詢、暫存、了結
本報訊(記者 田建軍 通訊員 趙鴿)發現腐敗線索,許多市民都會想到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可紀檢監察機關對各種舉報線索如何處理,不少市民卻不知道。3月20日,市紀委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對收到的線索,共有擬立案、初步核實、談話函詢、暫存、了結5類處置方式。
3月20日,市紀委出臺《2015年全市紀檢監察機關案件檢查和案件監督管理工作要點》,提出進一步規范線索管理,打造4個線索收集平臺:向內挖潛,建立委局機關內部室線索移送平臺;向外拓展,建立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線索移送平臺;向上承接,建立上級交辦線索接受平臺;向下延伸,建立下管以及線索移送平臺。對線索的處置,則一共有5類方式,分別為擬立案、初步核實、談話函詢、暫存、了結。
為加強線索信息化建設,今年我市紀檢監察機關將進一步完善線索資源庫,逐步實現由分散向系統化管理轉變,由人力為主向信息化管理轉變;對各類線索,還要開展定期清理,做到全面清理,沒有遺漏,統一分類,明確標準,嚴格程序,嚴肅紀律,提高線索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