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援藏干部待遇的規定(2021年福建省援藏干部)
長安街知事微信公眾號 | 記者 周經緯
據最高檢官網4日消息,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陳家東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公開資料顯示,陳家東曾有3年援藏工作經歷,于2001年至2004年任福建省第三批援藏工作隊領隊,西藏林芝地委副書記、行署常務副專員。而據檢方指控,他在此期間已有受賄行為。
陳家東 資料圖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陳家東利用擔任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委副書記、林芝地區行政公署常務副專員,福建省寧德市委副書記、寧德市人民政府市長,福建省林業廳黨組書記、廳長,福建省漳州市委書記,福建省廈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與他人共同侵吞國有財產,數額特別巨大;
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陳家東出生于1959年8月,福建長樂人,2017年1月至2022年1月任廈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22年2月,陳家東官宣被查。同年8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開除陳家東的黨籍和公職。
經查,陳家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人民至上原則,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用公權力為利益集團服務,不認真履行“一把手”管黨治黨職責,嚴重污染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
在干部選拔任用中唯親唯私,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
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
膽大妄為,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侵吞國有資產,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