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機關行使監督;監察機關行使監督調查
目前,茂名共有12083 個自然村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中采用資源化利用模式處理的占52.86%,采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模式處理38.27%,納入城鎮污水處理廠模式處理的占8.87%……
近年來,茂名市人大常委會用好憲法賦予人大的監督權,聚焦茂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問題和短板,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以六大抓手有力推動茂名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抓手一:列入常委會監督計劃進行跟蹤督辦
茂名人大常委會每年都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審議市政府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并通過轉交常委會審議意見進行跟蹤督辦。
例如,今年4 月審議市政府2022 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工作時,常委會調研組專門成立隨機抽查小組,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隨機抽查各區、縣級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運維情況,掌握了大量一手真實資料,為常委會審議提供了可靠依據。
特別是結合茂名市實際,在審議意見中提出要因地制宜采用工藝簡單、成本低、易維護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模式,以提高村級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有效運行率。常委會審議意見轉交市政府后,市政府高度重視,在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大力推廣資源化利用模式處理,茂名市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模式處理占比達到52.86% 。
抓手二:連續2年列入十大民生實事和重點辦理代表建議
去年和今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期間都被大會票決為茂名十大民生實事項目之一,每年新增完成100 條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同時,根據代表在期間提出的關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意見建議,市人大常委會將其列為重點辦理的代表建議進行重點督辦,安排常委會分管領導領銜督辦,城建環資工委牽頭督辦。
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將該項目督辦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按“三階段五步驟”進行掛圖督辦,對新增100 條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實事項目進展情況每月一調度,還組織人大代表開展視察和調研,強力推動項目落地見效。2023 年茂名市新增完成100 個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實事辦理任務,目前已完成52條自然村治理。
在重點辦理市人大代表、常委會委員陳海提出的《關于全面推進茂名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議》這個建議時,針對陳海代表提出的茂名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四大方面的問題和七個方面的建議,市人大常委會督促主辦單位會同協辦單位制定詳細的辦理方案。在辦理過程中,邀請陳海到茂南區、化州等地調研,開展代表現場督辦。通過代表現場督辦,促使主管部門加強督導檢查和加強技術指導,強化輿論監督,今年茂名市共下發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通報、督辦函、提醒函共6 份;在《茂名日報》、茂名廣播電視臺開設“紅黑榜”,宣傳亮點,曝光整治不力的鎮村。
截至目前,茂名市共統籌投入資金6.4601 億元用于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為確保茂名市如期完成省確定的目標任務打下了良好基礎。
抓手三:執法檢查發放調查問卷
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從2020 年開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廣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連續4 年組織開展全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維的監督工作,推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在法律法規軌道內有序運行。
去年,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對《茂名市村莊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貫徹實施情況開展了執法檢查。在檢查過程中,執法檢查組重點檢查了各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運維和管理情況,向各級政府和基層群眾發放法規知識和法規實施情況調查問卷,共發放政府問卷258 份,村民問卷989 份,有力推動了條例的宣傳和有效實施,督促各地規范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制度,全面促進鄉村振興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動加快建設美麗鄉村和美麗茂名。
抓手四:連續4年開展代表專題視察
2020 年以來,茂名市人大常委會結合開展“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主題活動,每年都組織各級人大代表對茂名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開展專題視察。
今年7 月,常委會組織了37 名城建環資工作代表履職平臺的市人大代表前往電白區、高州市,對“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行動”開展專題視察活動。代表們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圍繞建立依法治污長效機制、加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決戰決勝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等方面,提出了29 條意見建議,有力推動了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快速有序推進。
抓手五:代表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
2021年7 月,在市人大常委會組織的“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視察活動期間,在茂名的五名全國、省、市三級人大代表聯名約見了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執法局五個國家機關的負責同志,直接詢問了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問題,并提出了要進一步強化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意見建議。
茂名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次茂名市人大代表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強化了人大代表對國家機關的工作監督,切實增強了國家機關負責同志的責任感,凝聚了工作合力,推動了農村黑臭水體整治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順利開展。
抓手六: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
2019 年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市政府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時,依法作出了《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大力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的決定》。
《決定》對茂名市水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包括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目標任務、監督措施、責任追究、輿論監督等作出了具體規定。作出《決定》后,市人大常委會依照《決定》的規定進行監督,定期聽取市政府落實《決定》的情況報告,并組織開展專題詢問,有力促進了茂名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建設。目前,全市已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4389 座,其中正常運行的4102 座,正常運行率為93.46%。
南方+記者 姚瑤
通訊員 葉廣勇
【作者】 姚瑤
廣東人大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