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工作聯系方式,緬甸工作騙局
近日
平桂警方接到轄區群眾
前往緬北“高薪工作”的申請
然而
近日有關
“緬北逃亡者建議單身別去東南亞旅游”
卻被沖上微博話題熱搜
網友表示
能文能武、驍勇善戰的御前侍衛爾康
去了緬北,也回不來!
看完下面這段緬北逃亡者
自述緬甸逃亡經歷后
你還想去緬甸打工嗎?
真實經歷
3月21日,山東濟南人李偉講述了自己的緬北逃亡經歷。去年底,為討回客戶17萬貨款,李偉被騙到云南,結果卻遭遇綁架,在脅迫之下偷渡至緬北,被賣到一家電信網絡詐騙公司。
同樣遭此一劫的還有江西贛州人陳亮,他被“3000元日薪干10天”的客服招聘廣告所吸引,在“暴富”誘惑下主動偷渡至緬甸木姐,從事電信網絡詐騙。
李偉稱,電信網絡詐騙公司辦公樓帶有模擬化場景,裝飾了泰國海景、辦公室、 KTV包廂等。李偉表示看到這一幕覺得很諷刺,視頻里自稱在泰國海邊度假、在KTV里唱歌的詐騙人員,實際上連寫字樓大門都出不去。據他回憶,辦公區里有人身上帶傷,有的人戴著在工作,“狀態都很萎靡”。
回國路很近,但充滿危險
最終,李偉趁安保不注意得以逃出,在中緬邊境山區多次換車后,被輾轉送到清水關回國。陳亮給公司帶來20余萬元收益,再加上身上5萬元的積蓄,全部交給了公司,在老鄉組長的安排下,得以回國。
今年1月,李偉回國自首,因“偷越國(邊)境罪”被罰款4000元。他說回國這條路其實很近,車程不到兩小時,但充滿了危險和艱難。陳亮回國后也第一時間到云南德宏公安局自首,他記住了偷渡面包車車牌號和在云南暫時居住的自建房,幫助警方抓住“蛇頭”,救出14名準備偷渡者。
如今,李偉不斷地將這段遭遇,以直播、短視頻的方式告訴網友,“建議單身不要到東南亞旅游,高薪到境外做客服一定要警惕。”
一、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偷越國(邊)境、電信網絡詐騙和活動是違法犯罪行為,害人害己,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請廣大公民切勿從事相關活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規定: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三、廣大群眾要提高警惕,通過正規、合法的勞務中介外出務工,切勿輕信赴緬北地區的招工信息。如遇此類招工信息,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四、勸告滯留緬北人員及其家屬,請及時聯系勸導親人盡快回國入境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較輕、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拒不入境投案自首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