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式談話的三種情形-被紀委走讀式談話后果
2015年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調研時指出,紀委要圍繞“四種形態”,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細做實。新出臺的《中國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要求,執紀人轉變監督執紀方式,提升監督執紀工作的政治性和感召力。
實踐中我們更加慎用“”手段,更多地采用“走讀式”談話,重溫黨章、重溫誓詞,通過高效的談話實現問題線索快進快出,審查對象認識自身問題,節約審查成本的良好效果,但也出現了串供、如何突破、安全等新的挑戰。
(一)串供問題
今年我室在對王某貪污案件審查時,由于王某長期在基層工作,對自身問題十分謹慎,當該問題剛被發現就想好了應對策略,并讓相關人員偽造合同、證言等證據材料,最后在審查組的不懈努力下終于通過找到偽造合同的原件完美推翻了王某的偽證。
為此我室在之后的走讀式談話中針對如何防止串供提出幾點建議:
1、一次談話只針對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進行突破,防止被談話人對證據進行隱匿、銷毀;
2、在談話過程中凡是談話人所提及的直接利害關系人,馬上通知到場對談話人的謊言及時進行戳破;
3、嚴守審查紀律,在每一次進行審查談話時,都及時對參與辦案人員進行審查紀律教育;
4、重視被談話人現場感情變化,合理推斷被談話人是否經過串供準備。
(二)安全問題
今年來針對走讀式談話我室為了保障安全,做了一下工作:
1、通知談話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紀(工)委通知,做好談話人情緒疏導工作,并及時對其家人進行告知;
2、談話前對其身體健康狀況全面掌握,并讓醫護人員做好應急準備;
3、談話過程中在指定地點進行,全程由專人陪同;
4、談話過程中和談話結束時,及時對談話對象進行情緒疏導;
5、談話結束后由其所在單位人員或家屬帶回,堅決防止談話對象處于獨處狀態。
(三)如何突破問題
新的監督執紀規則讓我們在審查談話時更加要有溫度,但如何保證審查談話的力度,實踐中我們總結出一下幾點:
1、做好談話前的準備工作,具體就是掌握被調查人的個人、工作、性格、家庭等基本情況;
2、掌握相關的專業、法律和黨紀條規等知識,談話時就易于拉近距離,減少溝通障礙,提升談話水平;
3、認真擬寫詢問提綱,列出需要了解的主要問題,做好充分地談話準備,保證談話的針對性。
每兩個看似相同的案件卻有著根本上的不同,任何一個案件又不都是完全獨立存在的。
因此,對參與執紀審查人員的知識結構和層次提出了新的要求,除了注重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更要加強對同一地區相似案件的學習;此外,新的執紀監督規則出臺后,我們既是執紀者又是被監督者,如何做到安全文明高效的執紀審查,在我看來《中國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就是最好的答案,也是每一個審查組成員應該掌握的基本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