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企業劃分標準2023年-工信部企業劃分標準2020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及各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各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落實河南省委、省政府關于培育重點產業鏈、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的工作部署,推動全省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全覆蓋工作目標任務落實完成,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聯合制定的《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聯合制定的《河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工作實施方案(試行)》(豫工信科〔2011〕12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相關規定,結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年度工作安排,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決定開展2023年河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復核評價和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遴選推薦、復核評價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3年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申報工作安排
(一)根據河南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 著力培育重點產業鏈的工作推進方案》,2023年將圍繞新材料、電子信息、先進裝備、新能源汽車、現代醫藥、現代食品、現代輕紡等7個先進制造業集群,及28個重點產業鏈的培育工作要求開展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申報遴選認定。各地工信、財政部門應結合本地重點產業鏈發展要求有重點地推薦申報企業。
申請認定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單位除應具備《管理辦法》和《實施方案》規定的基本條件、滿足認定基本標準外,還應在其主營業務領域掌握相關核心技術或在相關技術產業化方面取得明顯成效,在省內同類企業中居于領先位置,在帶動省內同領域中小微企業或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創新能力提升和產業升級方面積極發揮作用。
各地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的申報單位應滿足以下條件:
1.已認定為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或其他國家級或省級創新平臺一年以上,且處于有效期內;
2.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認定為智能工廠、智能車間的,從業人員200人以上),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以上,每年均有新產品銷售收入;
3.力爭達到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3年提速推動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全覆蓋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創新〔2023〕73號)中對全省規上企業研發活動覆蓋率等有關要求,強化制造業企業研發投入;
4.企業自評得分在100分以上(除加分扣分項外自評得分在80分以上);
5.企業按要求正常向財政部門報財政快報。
申請單位須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格式提交申報材料(含自評分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具體內容及格式見附件1),其中財務方面須提供2020-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屬于境內上市企業或“新三板”企業的,可只提供在相應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發布的審計報告網址鏈接),審計報告中的表格或附注應反映企業研發經費投入、新產品銷售收入等相關財務數據;《企業技術創新評價指標自評表》所列的各項評價指標均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復印件或掃描打印件)。
(二)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以下簡稱省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合當地財政局根據規定條件和要求,對本市轄區(不含所轄縣、縣級市)內企業上報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后擇優聯合行文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推薦。省屬企業由省政府國資委或所屬省直廳局擇優行文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推薦。
根據《關于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豫發〔2021〕23號),各縣(縣級市)可按前述要求直接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提交申報材料及推薦文件。
根據《關于推動河南省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豫發〔2021〕21號),凡列入《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河南省開發區名單的通知》(豫政〔2022〕35號)所公布名單的河南省開發區管委會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可按前述要求直接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提交申報材料及推薦文件;同時抄送所在省轄市、縣(縣級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局,并在省轄市、縣(縣級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局聯合行文中匯總。
(三)為保證所評選出企業在省內及本地的代表性及示范作用,2023年各地及有關部門推薦的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候選單位繼續實行名額限制。各省轄市及省政府國資委、省直有關廳局擇優推薦原則上不超過2家,各縣(市)、符合條件的開發區擇優推薦1家。
(四)各省轄市及各縣(市)、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合當地財政局請于10月30日(星期一)前將推薦文件及“河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推薦企業匯總表”(見附件2)分別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同時將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電子版光盤一份)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河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復核評價工作
(一)請有關省轄市、縣(市)、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盡快通知有關企業(見附件4、附件5),做好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復核評價材料填報工作(見附件3),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證明材料。《企業基本情況表》有關數據指標請按2022年底數據填寫,所涉及財務數據按照已審計的會計報表填寫(上市企業按照公開披露的審計報告相關內容填寫,非上市企業按照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的年度審計報告相關內容填寫)。
(二)請有關省轄市、縣(市)、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本地企業填報的評價材料匯總、審核確認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推薦意見,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將推薦意見和企業材料(紙質版一式二份,word/excel格式電子版光盤一份)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技術創新處。
(三)企業未按時提交評價材料的,有關省轄市、縣(市)、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書面說明情況(須加蓋單位公章),出具不推薦意見;如因此導致企業被撤銷稱號并摘牌的,有關企業自行承擔責任。
根據《實施方案》,復核評價不合格的企業將被公告撤銷稱號并摘牌。
(四)已升級為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河南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不再參加我廳組織的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復核評價。
三、2023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遴選推薦工作安排
(一)申請推薦參加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的單位,應系已被認定為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且完全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各項要求,按照規定通過了相關復核評價,并在制造業重點領域具有關鍵核心技術及產業化突出成果,在本地相關產業內企業或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創新能力提升過程中積極有效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申請單位須按照《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完整提交申報材料(具體內容及格式見附件6)。
(二)各省轄市、各縣(市)、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聯合當地財政局對申報企業的材料進行審查后擇優推薦,于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將推薦文件(含“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推薦企業匯總表”,格式見附件7)分別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同時將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和電子版光盤兩份)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將根據各地推薦的往年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單位情況進行遴選,按照工信部下達的推薦名額確定推薦參加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評選的單位。
四、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復核評價工作
(一)請有關省轄市、縣(市)、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盡快通知有關企業(名單見附件9),按照工信部《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及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復核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3〕260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認真填報評價材料(見附件8)并提供附件及證明材料。《通知》及相關附件也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首頁政策文件欄目查詢下載。
(二)請有關省轄市、縣(市)、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企業填報的評價材料進行匯總和初審,并出具初步審核意見(紙質版須加蓋單位公章)。有關初步審核意見文件及匯總表(見附件11)一式兩份及有關企業按《通知》要求提交的評價材料文字版及光盤(文字版一式三份,word/excel格式電子版光盤兩份)請于10月20日(星期五)下班前報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技術創新處。
(三)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對企業的材料進行匯總并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的企業材料按《通知》要求上報工信部。
五、有關說明
(一)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在提交國家和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推薦文件時須同時提交2022年度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作總結(內容及提綱要求見附件10),對本地國家和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總體情況及2022年推動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建設情況進行總結與回顧,并提出相關意見建議。
(二)未提交總結的地方所推薦的企業不能參加2023年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評審。
(三)本通知所指的省屬企業是指河南省政府國資委網站上列明的省管企業,或是由其他省直廳局直接管理的工業企業;其下屬工業企業是指由上述企業直接投資、且為第一大股東的工業企業(或財務并表工業企業)。
(四)鑒于我省推薦參加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有名額限制,為提高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參加國家技術示范企業遴選的積極性,凡推薦至工業和信息化部指定機構參評的企業,無論最終是否被認定為2023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均不能參加次年、即2024年我省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推薦遴選,須到2025年才能再次申請參加省級層面推薦選拔。
(五)各省轄市、縣(市)、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以復核評價工作為契機,對本地區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建設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摸底,采取適當方式推廣介紹國家和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相關經驗和做法,促進企業交流協作,切實提升本地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視情況對部分國家級和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進行抽查評價,赴企業實地了解其技術創新工作開展情況;各地工信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本地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進行抽查評價,確保所出具推薦意見符合實際情況。
(六)本文件所有附件請從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官方網站下載(下載路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文件)。
聯系方式: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技術創新處
電話:0371-65507675 65509943 65509831
地址:鄭州市熊兒河路93號鹽業大廈1111室
郵編:450018
省財政廳企業處
電話:0371-65808051
地址:鄭州市經三路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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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編輯:張華
主編:王猛
審核:李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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