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的人已交代的男女關系;紀檢會找小三談話嗎
哈嘍大家好,今天還是小于。最近私信太多,放心我全部會一一回復,如果還沒收到請稍等。其中,有些朋友同時問到:丈夫留置會查配偶嗎?今天集中做一個詳細回答。
通常情況下,丈夫留置是會查配偶的。但主要是查下面幾個方面情況:
由于領導干部往往名下不方便持有太多或者太貴重的車輛、房產,而登記到其他人名下卻又不放心,因此會把車輛房產登記到妻子名下,試圖通過這樣逃避調查。于是,現在紀委監委辦案的時候都會把丈夫妻子名下的房產情況一并查了,以防止上面說的這種情況發生。
存款也和上面是一樣的道理,領導干部不方便在自己名下儲蓄時,會把錢交給妻子,甚至調查時會說是老婆自己的家庭----也就是岳父岳母家庭條件好從而給女兒的錢,而不是自己貪污受賄所得。通過這種方式來逃避調查,對于一些岳父岳母家庭條件確實好的情況,或許有用,但是通常情況下還是比較少,因為如果那樣的話還要去調查岳父岳母的經濟來源,一旦查出問題,則涉嫌對抗組織調查,后果更加嚴重。
眾所周知,有些干部存在搞婚外情的情況,但是對有些家庭來說,做妻子的為了孩子、為了家庭可以隱忍,可是他們之間的婚姻已經名存實亡。在這種情況下,就會存在妻子和丈夫分居的情況,有的是妻子和丈夫各自住在不同的房子,或者有的某一方會經常到處酒店開房,于是這個時候,調查一些居住和出行的記錄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通過這樣推測是否婚姻破裂等信息,從而為調查提供線索和方向。
有些官員的妻子也是黨員或者領導干部,男女雙方有可能互相利用對方的職權或者職務便利“強強聯合”搞共同貪污受賄,所以調取妻子的人事檔案,了解掌握她的工作情況,有些情況下也是有必要的。但是調取這些東西都有嚴格的審批權限,不是哪個辦案人員隨心所欲想調查就可以查到的。
妻子的家庭情況有時也會成為調查的內容。因為有些官員為了避嫌,不把貴重房產車輛存款等登記在妻子名下,而借用小舅子、岳父等的身份去登記,在這種情況下,調查妻子這邊的家庭狀況也就非常必要。隨著官員的反調查意識和能力越來越強,這種情況逐漸增多,所以辦案人員也會在這方面下功夫。
上面說的這些內容,往往不是在官員被留置后,而是在官員被留置前就會查得一清二楚,因為只有通過這些方面查清楚,才能達到監察法規定的“排除合理懷疑”,確保不會錯抓一個。
(持續更新,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