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一般什么級別領導—留置后一般有幾種結果
一般說來對涉嫌職務犯罪情節較重的人員,都會對其采取留置措施。尤其是體制內的人員,幾乎被留置后,不久等來的就是雙開和移送司法機關的結果。
但在近期的一次朋友聚餐時,我聽到了一個消息,一個與我們在中學同屆但不同班的人,是老家縣城的一位副科級干部叫張某,在前兩年政法系統大整治時被留置了,他被留置的消息是在當地紀檢監察官媒公開公布的,因為認識所在印象比較深,知道其犯了事,但后來一直就沒有這人的其他消息了,什么處分呀、雙開的沒有,被審判判刑什么的就更沒看到也沒聽說什么消息。
可就在這次聚餐中,卻得知張某居然照常上班了,不過官位沒有了,好像還從縣城下放到了某鄉鎮,但還是吃著皇糧。
這次聚餐上朋友帶來的這個消息,立即成為大家的談資,好幾個朋友都說張某這人本事肯定大,后臺肯定硬得不行。因為按照常理,如果一個人犯的錯不大,可能只是追究紀律責任,基本上不會對其留置。只有到了大概率要追究刑責的情況下,才會對一個人采取留置手段。再有,紀檢監察機關對留置的審批那是有很嚴格的程序的,沒有十足的把握辦成鐵案,基本上不會下留置某人的決定。
正是居于張某的反常情況,所以很多朋友都考慮著是不是張某被其背后的靠山給撈了出來。
朋友們的這些猜想究竟靠不靠譜?得先來分析,張某留置后的境況。據朋友介紹,張某原先的位置雖然只是副科級別,但卻是公安口的一個法人崗位,管的職責權力不小,俗話說官不在大小,關鍵看是不是法人代表,可以說原先張某在縣城因為崗位是肥差自身又是一把手的緣故,也算得上是一個小紅人,混得比較開,職場內外都有些話語權。
但其被留置后,雖說沒有像大多數人那樣有牢獄之災,幸運地保住了飯碗,但畢竟也丟了肥差的位置,而且被貶到了鄉下,這就說明張某并不是沒有受到影響,而且受到相應的處理。
由此可見,一方面張某被留置是其的確有違法亂紀的行為,而且被紀檢監察機關實錘了,并不存在抓錯張某情況。
另一方面,張某本身所犯的事還不到追究刑責或者雙開的地步,紀檢監察機關在判斷其犯錯程度上可能有些偏差;或者說張某在留置期間有什么重大立功表現,可以直接減輕對其的處罰。
再有,就是大家關心的張某是不是有大靠山保他,才保住其飯碗的猜測,客觀上說在當下的反腐敗態勢下是不可能的,一者現在辦案獨立性很強,外人無法插手。二者凡是打聽案情的一律登記在案且不一定能夠得知案情。三者被留置的人基本都是有證據證明其違法犯罪了屬于爛泥了,沒人犯這種傻去攤這種負擔。
總之,被留置的人基本上都是即將吃牢飯的人,就算像張某這種雖不用吃牢飯,但肯定也是會受到比較重的處分的。所以,一旦被留置最好的辦法就是老老實實的盡量配合調查,凡是在留置期間搞對抗的均會被頂格懲處,下場會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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