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藥物分級原則,抗菌藥物分級原則不包括
為提高細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療水平,保障患者用藥安全及減少細菌耐藥性,預防和糾正不合理應用抗菌藥現象,根據《指導原則》將抗生素分三級管理:
一、分級原則?
1、非限制使用——處方醫師開具。
2、?限制使用——主治以上醫師開具?
3、特殊使用——主任醫師開具
二、分級管理辦法?
1、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藥物:指經臨床長期應用證明安全、有效,對細菌耐藥性影響較小,價格相對較低的抗菌藥物。如青霉素、氯霉素、先鋒5號等;?
2、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藥物:是相對于非限制抗菌藥物來說的。在療效、安全、對細菌耐藥性影響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藥品價格也相對較高,這類抗菌藥物應控制使用。如三代的頭孢類抗生素
3、特殊性使用的抗菌藥物:是指不良反應明顯,不宜隨意使用或臨床需要倍加保護,以免細菌過快產生耐藥性而導致嚴重后果的;新上市的抗菌藥物,其療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臨床資料尚較少,或并不優于現用藥物的;價格昂貴的藥品。
特殊使用抗菌藥物須經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認定,具有抗感染臨床經驗的感染或相關專業專家會診同意,由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處方后方可使用。
以下為特殊使用的抗菌藥物:?
(1)第四代頭孢菌素:頭孢吡肟、頭孢匹羅、頭孢噻利;?
(2)碳青霉烯類抗菌藥物;亞安培南/西司他丁、美洛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朵利培南;?
3)多肽類與其他抗菌藥物:萬古霉素、去甲基萬古霉素、拉寧、利奈唑烷;?
(4)抗真菌藥物:卡泊芬凈,米卡芬凈,伊曲康唑(口服劑、注射劑),伏利康唑(口服劑、注射劑),兩性霉素B含脂制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