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機關由誰產生、監察機關怎么產生
法治政府建設應知應會知識問答
第七十七期
1
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如何處理?
答:
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2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在什么期限內予以答復?
答: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期限內。
3
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以什么形式公開?
答:
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復制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4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哪些費用?不得收取哪些費用?能否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答:
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行政機關不得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5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哪些制度,定期對政府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
答: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
6
哪些機關負責對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答: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負責對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
各級行政機關應當在每年什么期限前公布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答:
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31條的規定,各級行政機關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8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答:
一是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二是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三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四是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五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六是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9
行政機關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如何處理?
答:
行政機關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由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
行政機關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不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如何處理?
答:
不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由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行政機關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法治呼和浩特”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