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車拖掛車(小汽車拖掛車牌申請)
2024-05-29 10:00:24
7月29日晚19時,高速孟村大隊民警在新京滬高速公路巡邏時,發(fā)現(xiàn)了一輛行駛中的兩廂小型轎車后面竟然長了一條“尾巴”——牽引著一輛小型托掛車。在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情況下,民警只能保持安全距離護送車輛來到前方的冀魯主線站廣場。
車輛停下后,民警了解得知,車上一共四人,他們前往江蘇進行農(nóng)用耕植,車后連接的是一輛小型拖掛車,拖掛車上裝載有新型農(nóng)耕用具:一輛微型四輪摩托車、一架農(nóng)用噴藥無人機以及一些雜物。由于車主怕托運費用高且擔心托運過程中損壞機器設(shè)備,所以自己開車進行拉運。
根據(jù)國家安全行駛規(guī)定:小型載客汽車牽引旅居掛車以外的且總質(zhì)量700千克以上掛車的,駕駛證記3分,并處200元罰款。由于小型拖掛車未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重量值,屬于合法范圍內(nèi),但拖掛車上物品捆綁并不正規(guī),容易掉落物品,對后方車輛產(chǎn)生安全隱患。隨后,民警指導司機對抖動的物品進行了加固。
(通訊員 曹國新 燕趙都市報 記者 韓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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