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300號文件說明_工信部 300號
民營中小微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國有及國有控股中小微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日前發布《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微企業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獎勵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為鼓勵中小微企業進行規范化股份制改造,提升企業管理水平,決定繼續對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的企業進行獎勵。
申報資格與條件
資金獎勵圍繞規模以上工業、有資質的建筑業、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規模以上服務業(簡稱“四上”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企業、“農業企業+電商+基地”類企業,按照“多中選好、好中選優”的原則,從申請省級中小微企業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獎勵資金的企業中,選擇同時滿足如下基本條件的企業予以支持:
1. 企業是在我省境內注冊登記并生產經營,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中小微企業(企業劃型參照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文件確定)。
2. 企業生產經營或業務開展情況良好,具有較高的盈利能力(2020-2022年連續盈利,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萬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企業存續期滿三個完整會計年度(2019年1月1日前成立)。
3. 企業申報獎勵資金時屬于納入統計部門聯網直報的“四上”企業或省級“專精特新”企業、“農業企業+電商+基地”類企業。
4. 企業主營業務明確,發展前景較好,其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類企業要求總資產在300萬元以上;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租賃業、住宿和餐飲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工業類企業要求總資產在500萬元以上;其他未列明行業要求的總資產在500萬元以上。
以上各項經濟指標統一以2021年度的數據達標為準。對于“農業企業+電商+基地”類企業不做資產要求。
對注冊地在原貧困縣的企業,予以適當傾斜,將“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萬元”、“總資產”指標降低為既定標準的80%(含本數)以上。
房地產開發業、金融服務業不在省級中小微企業規范化股份制改造獎勵資金的支持范圍。
5. 企業誠信經營、依法納稅,2020年1月到專項資金項目評審前沒有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理、處罰,如非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需提供相應處理部門出具的明確書面說明。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6號)文件為準。
6. 企業在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間按照《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已完成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記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即為股份有限公司和進行了二次股改的企業不在獎勵范圍。
7. 企業已按相關要求,經審核,進入山西省上市掛牌后備企業資源庫。
申請獎勵資金的企業需向注冊地的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申報材料。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將申報資料及推薦文件(紙質版與PDF電子掃描版各一份)于2023年6月5日前報送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融資財務處,逾期不再接收。
來源|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