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以后會是個笑話,現在90后幾乎征信都逾期了
今年春節聚會,吐槽個人征信問題的人越來越多了。
相反,在經歷疫情三年之后,各種不穩定的因素充斥在生活中,而最明顯的就是年輕人失業或收入下降,讓習慣超前消費的年輕人背負了巨額債務,甚至于還連累了親屬好友、通訊錄、通話記錄里面與債務的人,讓他們因為自己的牽連遭受了一場“無妄之災”。
信用卡、網貸委托的身份不明人員又催債了,接通電話的第一句話,就是要求他們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提供銀行或P2P平臺委托他們的證明,提供自己欠債的證據,按理說,這是年輕人接到電話后最基本的操作,但就是這種最基本的操作,卻被這些身份不明人員威脅、辱罵,甚至還私自將毫無依據的把年輕人定性為“失信人員”,而這種操作基本上每個接到這些身份不明人員電話的年輕人都會經歷。
接到陌生電話核實對方的身份是一種基本又常見的操作,為什么這些利用虛擬撥號軟件給年輕人撥打催債電話的身份不明人員為何如此反感呢?他們到底是在反感什么呢?
據了解,這些身份不明人員在給年輕人打電話的時候,基本上都自稱為是受到銀行或P2P平臺的委托,而這種“委托”似乎有點見不了人,因為當接到電話的年輕人要求他們證實一下他們自己是否是這的受到銀行或P2P平臺委托,提供一下能證明自己是銀行或網貸平臺委托他們的證據,但他們似乎害怕年輕人得到他們提供的證據一樣,借著各種理由拒絕提供相關的信息,甚至于為了逃避提供這些證據,還在電話中辱罵年輕人,這讓年輕人更加的覺得這些身份不明人員自稱的“催收”身份是不是真的了。
有些年輕人在接到這些電話之后,首先會向涉及到的銀行或P2P平臺核實,而在核實的時候,這些年輕人因為沒有這些身份不明人員的身份信息,也只能向銀行或P2P平臺客服反映自己的遭遇,提供他們使用的座機或手機號碼讓他們核實,但是,這些年輕人往往得到的結果就是,我們銀行或網貸平臺不會委外這些身份不明人員,因為我們是合法合規的銀行或P2P平臺,但是,當年輕人質問這些銀行或P2P平臺客服,既然不是你們委托的催收,他們為什么會持有我們在你們銀行或P2P平臺上的個人隱私信息呢?
這個問題有很多年輕人,幾乎詢問過所有的銀行或網貸平臺,但得出來的結果卻沒有結果,因為他們也不知道如何回答這個問題,更是因為,如果他們不做出合理解釋的話,銀行或P2P平臺泄露就會成為最大的問題,而很多年輕人認為,銀行或P2P平臺泄露現在都已經成為定局了。
如果不是銀行或P2P平臺提供給他們的,我們實在想不通這些所謂的催收具備什么樣的能力,能獲取到銀行或P2P平臺客戶的個人隱私,我們覺得銀行或P2P平臺稱對此不知情,這完全就是不可信的,甚至還有的網友質疑銀行或P2P平臺是通過交易的方式向這些身份不明人員提供,形成為非法出售或轉讓公民個人隱私信息的違法行為了。
也有的網友認為,銀行對于客戶個人隱私信息保護級別如此之高,我們實在想不通這些身份不明的催收人員該有多大的能力能獲取的銀行或P2P平臺的,這完全就是不可能的事,除非是銀行或P2P平臺自己提供給身份不明的催收人員的,要不然,銀行級別的個人信息保護機制不成為最大的笑話了嗎?
其實,我們也知道在年輕人逾期之后,銀行或網貸平臺有權把這些債務以“債務轉讓”的方式出售給第三方,但是,第三方到底是誰?這被出售個人隱私信息的當事人是有權知道的,而并非是像最近這幾年這樣,到底是誰給我們打催收電話,為什么不使用實名制號碼,反而使用一些非法的虛擬撥號軟件或改號軟件呢?
最關鍵的還是,銀行或P2P平臺通過“債務轉讓”的方式到底都“轉讓”了一些什么樣的個人隱私信息呢?為什么這些年輕人的親屬好友、通訊錄、通話你來里面與債務無關人員的個人信息這些所謂的催收也會知道呢?最可怕的是,為什么這些所謂的催收會持有用戶在借款時被獲取的通訊運營商的信息呢?這一點難道銀行或網貸平臺不該解釋一下嗎?
最可怕的是,一些P2P平臺背后的資金方并不是個人或其他企業,而是一些服務本地金融的村鎮銀行,他們通過P2P平臺向全國年輕人發放含有砍頭息的貸款已經違背了合同法第二百條規定了,甚至形成了村鎮銀行跨區域,跨地區發放貸款,違背了村鎮銀行服務本地金融的基本定性。
而要知道,通過這些P2P平臺發放含有砍頭息的貸款風險是非常高的,這些村鎮銀行一意孤行操作這種高風險違規貸款,出現問題也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但是,因為他們是村鎮銀行,就算他們違規發放貸款又能怎么樣,就算他們違背合同法規定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又能怎么樣,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擁有這樣的資本,如果他們違規發放的貸款逾期了,他們還能利用自己能上傳個人信用報告負面的優勢,利用個人征信懲戒或逼迫這些逾期的年輕人還錢,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在這些村鎮銀行上傳的個人信用報告中,我們看到了有很多年輕人已經依法履行完自己的還款義務了,甚至于還是超額完成自己的還款義務,但是,由于他們依法履行還款的金額和他們要求的金額存在較大的出入,那么他們就會利用這一點,采用上傳個人信用報告負面的行為逼迫這些年輕人償還無效的債務,這難道不就是在敲詐勒索嗎?
說起各個人征信,如果放在以前,很多年輕人對于征信上存在負面是非常緊張的,對于個人征信系統也是比較尊重的,但是,如果這些個人征信報告中的數據信息不真實、不公平的情況下,那么個人征信的公信力就會下降,甚至于會導致年輕人對于個人征信系統失去信任,慢慢的就會進入衰退期,失去了一個個人征信的權威,如此以來,個人征信就會被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唾棄”,失去了個人征信是促進誠信社會發展的基礎,這才是最可怕的問題所在,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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