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責任分解清單—黨風廉潔建設責任清單
近日,白銀支隊紀委發揮監督“探頭”作用,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協助黨委制定出臺《2021年黨風廉政建設意見》《黨風廉政建設任務分解表》《黨委落實主體責任清單》《基層黨支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4項工作清單,(以下簡稱4個清單)。在全省率先出臺《紀委落實監督責任清單》《紀委日常監督工作辦法(試行)》、《關于支隊紀委委員工作分工和基層聯系指導點的通知》、《督察工作暫行規定》4項制度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日常監督體系,全力推進支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走深走實。
措施清單中,《四個清單》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一崗雙責的工作任務清單、責任落實清單及考核評價清單進行明確與規范,充分發揮“四責協同”機制;《紀委日常監督工作辦法(試行)》共6章28條,旨在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市消防救援隊伍紀委日常監督工作,著力實現監督常在、形成常態,持續推進隊伍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關于支隊紀委委員工作分工和基層聯系指導點的通知》旨在充分發揮紀委委員對基層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指導和監督工作,精準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開展監督執紀工作;《督察工作暫行規定》共8章29條,目的是著力查糾在加強隊伍建設和推動業務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確保政令隊令暢通,隊伍健康發展。
下一步,支隊紀委將以更加堅定的信心、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實的工作,形成紀律檢查全面覆蓋和懲治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的黨風廉政建設新形勢,為白銀消防救援隊伍提供有力的紀律保障。